【重要提醒】在系統正式投入使用(開放給會員使用)之前,需要先維護好“運單設置”中的各類參數設置。
會員提交運單頁面的所有下拉選項,均在此進行設置。
1)在“運單設置”—“倉庫設置”頁面,點擊“添加”“刪除”及 鉛筆圖標,可分別進行 倉庫 的增加、刪除及編輯等操作。
2)點擊 倉庫列表-是否啟用欄 中的圖標,當圖標為“綠色勾”時,表示該倉庫地址已在會員中心啟用,所有與其關聯的設置均已生效;反之,則為未啟用、未生效。
【注】倉庫地址與會員編號(即收件代號)綁定,為每個會員生成唯一的收件標識。
規范商品單位的填寫,主要是為了保證清關數據的準確性。
在“運單設置”—“商品單位”頁面,點擊“添加”“刪除”及 鉛筆圖標,可分別進行 商品單位 的增加、刪除及編輯等操作。
商品單位設置好以后,系統會在“運單管理”—“運單審核”頁面調入此處設置的商品單位,以便管理員填寫商品明細時選擇。
系統提供兩種添加國家地區的方式:
1、手工單個添加
1)在“運單設置”—“國家地區”頁面,點擊“添加”按鈕。
2)在打開的頁面填寫 地址名稱、郵編,點擊“提交”。
2、批量導入
1)在“運單設置”—“國家地區”頁面,點擊“模板下載”,按照模板的格式在Excel上填寫好數據。
2)Excel表格制作好后,點擊“Excel”按鈕打開文件,然后點擊“批量導入”按鈕上傳文件。
【注】國家地區創建好以后,需要選擇地區或填寫地址的表單,系統會直接調取這里的數據以供選擇。
1、添加、刪除、修改發貨渠道
在“運單設置”—“發貨渠道”頁面,點擊“添加”“刪除”及 鉛筆圖標,可分別進行 發貨渠道 的增加、刪除及編輯等操作。
添加、編輯發貨渠道時,需要選擇計費類型,并填寫發貨渠道、體積轉換重量、重量轉換體積、(渠道)服務介紹等信息。
如果需要立即啟用該渠道,可在“是否啟用”的下拉菜單選項中選擇“是”。
【特別說明】
①計費類型:分為國家、省份、城市、區縣,根據客戶填單收件地址與計費類型匹配。
②體積轉換重量(材積除):主要應用于按重量計費的空運、專線、小包,一般設置5000、6000。
③重量轉換體積:主要應用于按體積計費的海運,一般設置400、500。
在“運單設置”—“發貨渠道”頁面,添加“發貨渠道”以后,還需要對各渠道的 運費 及 運費成本進行設置。
1)在“運單設置”—“發貨渠道”,點擊 發貨渠道列表中的 運費欄 及 成本欄 的“設置”。
2)在“運費設置”或“運費成本設置”頁面,點擊“添加”“刪除”及 鉛筆圖標,可分別進行 運費 或 運費成本 的增加、刪除及編輯等操作。
添加、編輯 運費或 運費成本時,需要選擇發貨渠道、會員分類及地區,并填寫起始重量、終止重量、首重、首重價格、續重、續重價格、操作費等信息,頁面如下:
【注】運費及運費成本必須全部設置好后,系統才能準確調取發貨渠道,并進行運費計算。
運費設置參考說明:
計費模式 |
目的國家/地區 |
起始重 |
終止重 |
首重 |
首重價格 |
續重 |
續重價格 |
附加費 |
固定運費 |
如:目的國家為美國,0-5公斤,統一固定運費100元計費,每單加收20元掛號費。 |
|||||||
美國 |
0 |
5 |
0 |
100 |
1 |
0 |
20 |
|
首重續重 |
如:目的國家為英國,5-20公斤,首重2.3公斤50元,續重1.2公斤20元計費 ,無其他附加費。 |
|||||||
英國 |
5 |
20 |
2.3 |
50 |
1.2 |
20 |
0 |
|
重量單價 |
如:目的國家為澳大利亞,20公斤-100公斤,按每2.7公斤 50元計費,每單加收100元燃油附加費。 |
|||||||
澳大利亞 |
20 |
100 |
0 |
0 |
2.7 |
50 |
100 |
1)在“運單設置”—“增值服務”頁面,點擊“添加”“刪除”及 鉛筆圖標,可分別進行 增值服務 的增加、刪除及編輯等操作。
1)添加“增值服務”以后,點擊 增值服務列表 的 修改設置欄 或 是否特殊(固定)欄 中的圖標,可對增值服務的 是否可價格修改 以及 是否必須購買 進行開關設置。
修改設置:即“管理員在審核運單時,是否可以修改價格”。如果打勾,表示管理員在審核運單時可以修改價格;否則,表示不可以修改價格。
是否特殊(固定): 即“是否固定會員必須購買該服務”。如果打勾,表示必須購買該服務;否則,表示未固定,可選擇買或者不買。如果打勾,那么在會員提交運單或管理員審核運單時,該項服務會默認選中,并且不能取消選擇。
上圖“增值服務”列表中存在的4種情況,會有以下區別:
區別 |
會員(提交運單時) |
管理員(審核運單時) |
第①種情況 |
顯示此處設置的價格,會員可勾選是否需要該服務 |
不可修改價格,管理員可勾選是否需要該服務 |
第②種情況 |
顯示此處設置的價格,會員可勾選是否需要該服務 |
可修改價格,管理員可勾選是否需要該服務 |
第③種情況 |
顯示此處設置的價格,(系統強制選中)必須購買該服務 |
不可修改價格,(系統強制選中)必須購買該服務 |
第④種情況 |
顯示此處設置的價格,(系統強制選中)必須購買該服務 |
可修改價格,(系統強制選中)必須購買該服務 |
【注】如果不需要做特殊控制,一般按照第①種默認的設置即可。
在“運單設置”—“包裝方式”頁面,點擊“添加”“刪除”及 鉛筆圖標,可分別進行 增值服務 的增加、刪除及編輯等操作。
【注】管理員在審核運單-錄入包裹信息時,可根據實際包裝情況選擇對應的包裝方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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